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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二五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6-01-2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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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西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一)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6日在西吉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答好西吉检察卷。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89件,14件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4项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转发推介,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工作9件(次)。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答好“铸牢检魂卷”。

  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定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悟,时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行动自觉彰显政治忠诚。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16件(次),及时高效完成5项县委交办具体工作。坚决做到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思考问题,紧盯县委中心任务谋划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始终与党中央步调一致,检察履职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着眼于发挥党组织对促业务、强监督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努力开展检察工作品牌创建活动,“红韵耀检心”党建工作品牌为引领的“党建+”品牌矩阵初步形成。以学重要思想推动强机关党建,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中把握抓党建的实践要求,党的建设得到持续加强,机关党支部获评“四星级”党支部。

  把握主线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创建“葫芦河畔石榴红·检徽映耀团结花”民族团结工作品牌,制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法治+”主题活动,促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合发展。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好新媒体平台,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高质效履职服务大局

  聚焦“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重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支撑,答好“服务大局卷”。

  重拳出击助力平安建设。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活动,批准逮捕62件83人,提起公诉205件305人,其中“八类”犯罪10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5人,赌博犯罪27人。成功办理马某某等34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李某某等4人抢劫、强奸、介绍卖淫案等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落实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提起公诉8件13人,依法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涉案款物370万元。曹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检察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犯罪16人,追赃挽损2.8万余元。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纠正涉企司法不规范案件5件,王某某与某公司、刘某某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针对企业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同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规范化管理。会同司法局专项检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督促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10个。

  保护为要构筑生态屏障。聚焦“一山三河”系统治理,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办理土地、河道和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制止违法占用耕地2.82亩,清运侵占河道和违规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80余吨,清理河道94公里。督促整治葫芦河河道芦苇影响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抓源治本促进社会治理。提请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 “府检联动”实施方案,会同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制发18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道路交通、旅馆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10人,对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宽则宽,依法不起诉19人,有效增进社会和谐。重视做好法治宣传,强化办案释法说理和庭审教育,让法治之光照亮生活、融入人心。

  三、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高质效办好为民实事

  树牢为民情怀,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体现在检察履职每一个环节,答好“检察为民卷”。

  解民所困护航美好生活。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给予国家司法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移送社会救助线索3条,为生活困难群众点亮希望。投入23万余元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杨某某等3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0件41人,讨回薪酬87.2万元。关注女职工权益保障,督促用人单位为854名临聘女职工足额补发卫生费。

  应民所期保障民生福祉。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特定场所餐饮和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案4件,督促整改12家药品零售店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对全县生鲜鸡肉经营店铺开展实地调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活鸡屠宰和鸡肉经营。关注老年人生命健康,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养老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0处。

  急民所急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西检枫桥”工作品牌。深化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积极参与“法治家园”“三官一师一员”实践活动,协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服务接访群众34人次,解决问题29件。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矛盾风险隐患112件,依法依规办结各级转办及自行受理群众信访来电96件,涉检信访同比下降50%。曹某某信访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忧民所盼守护未成年人。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期待,开展涉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调研,会同民政等部门建立儿童个案会商机制,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履职,助力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51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提出送教入学建议10人,开展观护帮教5人,督促监管部门有效防范隐形辍学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防护墙”。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支付、烟草出售、驾驶机动车等检察建议案件7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5%、10%。1名检察官在全区中小学法治微课比赛中获二等奖。督促无害化处置学校危废化学试剂行政公益诉讼案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并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西杨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愈发响亮。

  四、深耕检察主责主业,高水平强化法律监督

  深刻把握“两个回归”“三个善于”,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答好“法治担当卷”。

  巩固提升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和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安全防范专项检察,强化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办理刑事立(撤)案、刑事抗诉和刑事执行监督案件51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制发纠正违法等各类监督文书178份,提前介入侦查案件9件,列席审委会5次。对韩某某、马某某二人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公众号开设“西小匠”讲刑法专栏,用群众身边“小案件”讲好“大道理”。张某某诈骗案等3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客观公正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着眼于规范办案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开展民事执行及终本执行等专项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9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相关案件38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14人,防止“不刑不罚”,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11个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2件,提出检察建议43件,磋商6件,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打造“检护四色”公益诉讼工作品牌,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历史遗址和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守护县域红色、绿色、古色、特色资源。督促监管部门依法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40余万元,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当事人缴纳损害公益惩罚性赔偿金34万元,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王某某等1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抓点带面做好数字检察。着力强化数字赋能,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115件,占全年监督类案件的41.07%。创建“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制发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提示函8份,预警高危矛盾纠纷,督促做好防控工作。2025年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模型推广表现突出检察院”。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监督模式,落实好全区智能化建设应用试点院责任。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高要求淬炼检察铁军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勇于自我监督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答好“自强奋进卷”。

  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年”和“政法系统基层基础夯实年”工作举措,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政绩观。制定干警“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不断扎紧制度执行和干警管理的“笼子”。自觉接受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和纪委监委政治监督,高标准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56件。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定院党组与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两个责任”。(细化+图标)

  固本强基抓实检察管理。坚持放权与管权相统一,制定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23条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和流程监控,着力推行“每案必检+重点评查”制度,全覆盖检查评查案件503件。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和当事人涉检信访案件全面审查,对上级院纠正和诉判不一等案件反向审视,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深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复验成功,微视频《根语·微光》获评宁夏检察机关第四届“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一等奖。

  多维发力锻造干警素能。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出庭公诉能力。集中开展法律业务规定大学习,提升办公办案规范化水平。深化“青蓝工程”,院领导包人带案、新老检察官结对互帮,促进青年干警更快成长。参加全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荣获团体二等奖,3篇检察论文在区市检察机关开展的论文征集活动中获奖,3人入选最高检等各级各类人才库。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履职情况7次,首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建议工作开展视察。畅通接受群众监督渠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1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7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349人(次),提供阅卷服务128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公开听证2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企业、学生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检察权运行可见可感可触。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期刊读物,做好日常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各位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和成效取得,依靠的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及各部门、乡镇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了解大局、融入大局的主动性不强、深度广度不够,检察机关的服务大局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二是检察理念仍需持续更新,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深层次问题的法律监督相对薄弱,敢于监督的勇气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善于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检察队伍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西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民生为大、司法为民,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西吉县“十五五”顺利开局,不断开创兴业强县富民新局面提供检察支撑和服务。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个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行。做实党建业务融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建业务同抓共促的发展格局。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和行业治理,全力以赴维稳护安。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县委和县政府实施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强化保障民生,以更大力度践行为民情怀。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1+1+3”机制与检察为民机制相协同。落实“府检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如我在诉”办好涉民生案件,以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持续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犯罪预防和治理等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强化检察监督,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围绕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凝心聚力,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用好检察履职“三大法宝”,真正把高质效要求践行于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全面依法治县。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夯实发展根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重视检察专业化建设,在多办案、办好案中历练队伍、提升素能。聚焦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持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化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加强品牌创建,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十五五”新征程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以“五个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西吉新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全文数据说明: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3年3月,最高检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年3月26日,最高检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旨在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顽疾,维护司法公正和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支持起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活动。

  【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间接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情况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两个回归】2024年9月最高检党组提出:检察履职要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

  【三个善于】最高检为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引导检察人员践行司法为民遵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于2024年4月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虚假诉讼】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同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

  【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深度运用大数据技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管理】最高检于2024年9月提出:要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三大法宝】2024年8月29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海南省检察院调研座谈时提出:检察履职严格依法才是好,实事求是才是好,遵循规律才是好。

  【新时代检察精神】2024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五个抓落实】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位西北在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聚力开局抓落实、精耕细作抓落实、争先创优抓落实、提高本领抓落实、担当作为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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